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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朝阳区委农工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区委的决议,研究本区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向区委提出报告和建议;指导本区农村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本区农村系统二级班子建设,处级干部、青年干部的考察、培养、任免工作;指导本区农村系统的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科技工作,负责农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本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村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本区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委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协调、指导和推进本区农村的改革;指导本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本区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本区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督促本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参与本区乡域规划调整方案的制定。协调指导本区农村土地开发建设工作;参与本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制定工作并协调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本区农村产业发展功能定位并指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本区农村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的培育和重点项目的引进工作;负责本区农村环境建设、能源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防疫及检疫工作;监督本区兽医、兽药的地方性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化行业的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区渔政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区村民委员会和农村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区农村系统城乡社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农村系统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区绿化隔离地区规划、产业用地、新村建设、整建制转居、农民上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补偿,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本区第一、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工作,承担本区绿隔地区城市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研究本区绿化隔离地区历史遗留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兽医卫生防疫、检疫及种畜禽引进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屠宰场点、肉类市场门店等肉类经营性场所和饭店、宾馆、餐厅、食堂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宠物防疫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水产品运输、贮藏、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白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查账、验物、登记和消毒工作。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被遗弃、被没收以及无主动物的收容处理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朝阳区农村人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能:协助农委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教育培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工作;负责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岗位开发及有关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农村人才培训就业网络的开发、维护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由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下属北京市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家行政单位和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就业服务指导中心1家事业单位组成。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524.450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08.36147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16.08883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8.2006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1607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481.343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1.8548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56%;项目支出 7,169.4885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44%;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43.106963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3,070.244452万元, 增幅31.53%,本年支出增加2,266.208242万元,增幅24.59%。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1.082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0.098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984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0.3255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5665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2%;城乡社区支出2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农林水支出9,178.6368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9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470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67.720000万元,下降99.77%。其中: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867.720000万元,下降99.77%。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系统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098000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0.098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098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98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办公用车车载终端设备安装费。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63.9844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6.015600万元,下降46.68%。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63.984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56.015600万元,下降46.6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农村地区基层文化宣传工作及“乡村大舞台”、“十三档”花卉展示、原创节目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890.325575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2.925575万元,增长191.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594.3154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915417万元,增长4.19%。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96.01015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19.010158万元,增长1,583.1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外,主要增加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统筹调研等经费支出、京台交流、农村地区街乡社会组织平台工作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00.5665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453492万元,下 降3.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300.5665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0.453492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按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外,主要为一名离休干部去世。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8年度决算2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5.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增加朝阳区“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评估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9,178.6368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6,978.203113万元,下 降64.91%。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6,822.25388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62.953884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费、执法监管、农村重点工作应急保障、农业改革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农村村账托管代理记账费用及农村地区典型工作宣传等相关费用支出外; 增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经费1,378.500000万元。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356.38300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8,041.156997万元,下降88.4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补助1848.0000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0.470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4707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0.4707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4707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美化绿化、提升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11.69406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9.958418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20000万元增加102.3384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180000万元减少4.180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委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9.9584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440000万元增加106.5184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104.81324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104.81324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我单位对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其中农业执法大队更新7辆,车均购置费14.9733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5.1451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3.440000万元增加1.705176万元,主要原因财政局统一安排2018年更新用车保险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817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2.1510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5.390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243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8.975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8.1715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531.221913万元,其中:汽车15辆,253.27248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165.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我委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2个,涉及金额86,879.65000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指导力度,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落实农村地区各项发展任务,通过政策研究,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百姓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改善农村地区党群、干群关系。

    2018年我委按照有关制度、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完善、修订了《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内部审计制度》、《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预算管理制度》、《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务卡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个,决算金额123.34529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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